视频加载中... 近年来,“实力闽侯”再上新台阶,“美丽闽侯”同步再出发,“生态闽侯、山水江城”的图景渐现眼前——
八闽首邑入画中
本报记者 刘见闻 段金柱 通讯员 陈宗兴 朱欢欢
清澈的闽江畔,十多公里绿道任你行,十多个公园任你游;宽阔的江滨大道旁,一栋栋高楼拔地而起,闽都民俗园、行政服务中心等生活工作配套一应俱全……
走进如今的闽侯县城,一座座新建筑、一幅幅新画面刷新你对此地“城市不像城市、农村不像农村”的认知。“生态闽侯、山水江城”的美丽图景,渐行渐近。
近年来,闽侯紧扣“为民、生态、宜居”主旨,一手抓生态县建设,一手抓水环境治理,再造八闽首邑新貌,既造福闽侯百姓,又惠及省会福州人民。
经济强县,力补城市容貌短板
近年来,闽侯发展提速,财政收入跃居全省县域第二。2010年以来,在福建省县域经济年度评价中,闽侯是唯一连续六年获得经济实力“十强”兼发展“十佳”的县市。
不过,相较于经济发展的光鲜,闽侯的城市容貌却有点“模糊”。有人如此描述闽侯:“靠近省城,大县小城,有县无城。”
快速发展的经济,召唤城市化跟进、城市品位提升;腰包渐鼓的群众,也期盼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要求我们更注重绿色环保,建设新福建需要我们在‘生态美’上发力,全县老百姓也希望我们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加快宜居环境建设,从而给他们更多的获得感。”闽侯县领导说。
针对闽江穿县而过、全境山峦起伏的现状,闽侯经调研论证,将“美丽闽侯”的目标定位为——生态闽侯、山水江城。
为此,闽侯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生态保护。目前,闽侯全县有林地面积175.5万亩,完成生态林管护面积82.3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7.48%;闽江干流(闽侯段)水质达标率达100%;万元GDP能耗降至0.3775吨标准煤。2014年12月,闽侯县被评为省级生态县;2015年8月,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2015年12月,获评福建省森林县城。“生态闽侯”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在此过程中,闽侯牢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如县城的江滨休闲公园,尽力保护湿地原生态景观,芦苇成岛,鱼虾潜游,白鹭戏水;湿地旁,水杉成林,紫薇花开满散步道。
闽侯县住建局局长金清峰介绍,围绕闽江中心轴,突出“跨江发展、两岸联动”,着力保护好闽江沿岸生态景观,闽侯已建成昙石山公园、江滨休闲公园、世茂沙滩公园等15个公园,并大力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县城建成区绿地率已达38.58%。
推进“生态闽侯”建设,不搞华而不实的造园造城运动,为民宗旨贯穿始终。如江滨休闲公园,近在咫尺,群众随时可去休闲漫步。宜居环境,也带旺附近海峡传媒港等楼盘的销售。“走路5分钟就能到江滨公园散步锻炼,非常方便,所以我们就选了这附近的楼盘。”新购房的甘蔗街道市民王兴说。
6座污水处理厂,居全省前列
打造“山水江城”,既要厚植绿色,也要建设与管理并重,让绿水青山常在。近年来,闽侯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整治养殖污染,就是如此。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福州大学城落地闽侯上街镇,以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闽侯的生活和工业污水量逐步攀升。“这些污水如果不科学处理、达标排放,既影响闽侯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也影响闽江下游福州市民的饮用水质量。”闽侯县领导说。
因此,闽侯近年来提速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2004年底,闽侯投建大学城污水处理厂,一期于2005年4月投用,二期于2009年1月投用,两期合计处理规模为5万吨/日,同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约46公里,有效解决了福州大学城污水处理问题。此后,在县城、工业重镇青口、南通物流城、荆溪镇相继投建污水处理厂。目前,闽侯已有6座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合计处理规模为12.5万吨/日,数量居福州县级第一,在全省也居于前列。
据了解,闽侯这些污水厂建设标准都较高。城关污水处理厂的承建和运营者——福建侯官海峡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孝才告诉记者:“我们厂采用卡鲁塞尔改良型氧化沟工艺处理污水,污水进来要经粗格栅集水井、细格栅沉砂池、生化反应池等环节过滤、降解,再经紫外消毒,杀灭粪菌后,达到一级B级排放标准后,再排入洽浦河自然降解,然后再对外排放。”污水处理完形成的污泥,压榨处理后,外运至位于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庄讯环保公司,进行专业的污泥磁化热解,达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处置。
金清峰介绍,除了已投用的6座污水处理厂,闽侯还在洋里、大湖等4个山区乡镇建设4座污水处理站,白沙、竹岐、鸿尾等3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也正在建设中,预计明年初投用。届时,闽侯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将覆盖全县14个乡镇(街道)。
与此同时,闽侯强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县环保局局长林文介绍,2014年以来,闽侯禁养区内应拆除的生猪养殖场2658个共307.26万平方米,已于去年底全拆除完毕。经持续深入整治,目前,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和闽江干流(闽侯段)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有力守护了闽江下游群众的用水安全。
考虑到养殖户的资金投入、生猪出售等具体困难,闽侯对限期内拆除猪栏的养殖户给予适当补助,截至目前,县财政已累计投入3.8亿元。大湖等乡镇原来的养猪户正在转产,发展食用菌、油茶等种植业。
“只有在禁养区全面禁养,才能根本解决养猪污染问题。为了全县以及闽江下游福州人民的用水安全,我们必须有大局意识,根治养猪污染,从源头保证水质。”闽侯县领导说。
据了解,2016年闽侯将继续推进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并争取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县复评验收,让“生态闽侯、山水江城”再展新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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